东山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开展非法集资危害性培训
发布时间:2020/1/20 16:02:47 作者:admin 浏览量:365次
1月17日,东山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联合邵圣社区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危害性培训,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们参加,学习了解了非法集资的几种主要类型及易受骗人群的结构。
非法集资(根据《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)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股票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。值得注意的是,许多低收入人群、农民群众、退休人员参与其中,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,不少群众把“养老钱”、“救命钱”投入集资,几乎血本无归。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:一是伪装、欺骗性更强。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。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。四是异地作案突出。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,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,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给出建议:一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。二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,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,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。三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。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,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。因此,—定要增强理投资意识,依法保护自身权益。四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。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,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和开发项目时,一定要认真识别,谨慎投资。
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“投资”、“理财”项目,务必警惕:1.以“看广告、赚外快”、“消费返利”为幌子的;2.以投资境外股权、期权、外汇、贵金属等为幌子的;3.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“免费”养老为幌子的;4.以私募入股、合伙办企业为幌子,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;5.以投资“虚拟货币”、“区块链”等为幌子的;6.以“扶贫”、“慈善”、“互助”等为幌子的;7.在街头、商超发放广告的;8.以组织考察、旅游、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;9.“投资”、“理财”公司、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;10.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、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。